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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總務處(Genearal Affairs Department)組織職掌

2022.08更新

 

總務主任:陳主任,分機311

幹事:嚴小姐,分機321

總務事務等業務

出納文書等事務

  1. 擬定總務處各項章則及經費預算。
  2. 年度計畫呈報上級或自行列管項目之選定。
  3. 規劃總務處業務之改進與發展。
  4. 計畫自行管制案件與執行考核。
  5. 本處職員工作分配及監督考核。
  6. 本處工作查勤與考核獎懲。
  7. 學校安全維護工作。
  8. 財產管理規則之擬定,財產購置、登記、保管、分配與撥借事宜。
  9. 財產檢查、毀損、逾齡與報廢事項。
  10. 財產耐用年限評定與清點。
  11. 財產增減之造報。
  12. 物品採購、登記保管與分發使用事項。
  13. 物品出借、收回及報廢處理。
  14. 車輛購置、管理、使用、保養及修理事項。
  15. 辦公廳舍教室之分配、設備事宜。
  16. 通訊、給水、電話、照明設備之管理。
  17. 計畫性特定管制案列管追蹤。
  18. 學校資料之填報。
  19. 不屬其他處室工作之處理。
  1. 零用金保管與支用。
  2. 文書處理辦法之擬定。
  3. 印信之典守。
  4. 公文收支、登記、分辨事宜。
  5. 文書繕校、用印、發送事宜。
  6. 郵遞及郵費登記及管理。
  7. 文書期限規定與保密。
  8. 文稿退稿及歸檔。
  9. 校務會議、行政會報開會通知、紀錄與司儀。
  10. 公文處理統計及處理成績月報。
  11. 檔案管理辦法擬定。
  12. 失效文件之銷毀。
  13. 交辦案件或會議重要決議案的管制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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